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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9
| 项目名称 | ****39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坂南路58号3号厂房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90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水义 |
| 联系人 | 洪秋珺 | 联系电话 | 189****9874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7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2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东孚街道坂南路58号,建筑面积2906平方米,用地面积2906平方米,现利用赛洁****公司企业厂区内3号厂房屋面,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90KW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形式,项目已取得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项目资金企业自筹,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27万元,其中设备投资约200万元,土建投资10万元,其他投资17万元,**光伏防水屋面,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职工生活中产生的废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建筑排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营运期光伏组件需要定期清洗,该水为工业自来水,清洗后产生的废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建筑排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 ||
| 承诺:**** 陈水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水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