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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可重复使****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09日至 2026年03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可重复使****基地 |
| 建设地点 | ******区夏港街道西基路133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可重复使****基地建设项目租用**市**区夏港街道西基路133号建设,主要从事可重复使用液体发动机的生产,年产力擎发动机300台。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 环评机构 | 广****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海绵滤芯处理后排放,不对外设排放口。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