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华东村渔港码头路段防护堤项目用海审批前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平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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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实验区关于华东村渔港码头路段防护堤项目用海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6-03-09 16:38

兹有**县****委员会向我局提出华东村渔港码头路段防护堤项目用海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一、项目用海位置:****合实验区海坛岛西南侧海域(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项目用海面积及类型:总面积0.0098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项目用海一级类为“22 特殊用海”、二级类为“2203 海洋保护修复及海岸防护工程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特殊用海”、二级类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三、用海期限: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十年。

四、项目合规性说明:项目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五、公示期: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9日至3月13日(公示时间为5日)。

六、其他:公示期间,若对本项目有异议可持相关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存在异议,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审批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0591-12345转区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邮箱:****@163.com,地址:****中心7****中心2层74号项目投资综合窗口。(联系人:林工****3977)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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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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