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7001 | 标段名称 | 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内线供电工程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内线供电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07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行审备【2023】3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内线供电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内线供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外环西路以东、通吕**以南,钟秀西路、大港**侧
2.3 建设内容: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内线供电工程施工包含但不仅限于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电缆、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电缆井、排管、配电箱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注: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2.5 工程规模: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内线供电工程施工包含但不仅限于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电缆、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电缆井、排管、配电箱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7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CR22024地块建设项目内线供电工程施工包含但不仅限于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电缆、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电缆井、排管、配电箱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投标人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供电工程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投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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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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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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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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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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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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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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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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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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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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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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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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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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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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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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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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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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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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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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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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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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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证书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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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设施许可证 |
具有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投标人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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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②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说明:①注册地为**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023〕第26号)文件、(建办市〔2021〕40号)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C。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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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公示或公告为准;上述时间要求是指变更备案审批通过至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提供资料: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诚信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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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供电工程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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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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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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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标书代写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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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动态考评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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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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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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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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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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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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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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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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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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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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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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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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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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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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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0 分 投标报价: 8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 投标报价: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 投标报价: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分 投标人业绩: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 投标报价: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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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标书代写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8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88% 。标书代写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标书代写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标书代写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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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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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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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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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答辩题目共1道题2分。针对投标项目,****委员会设计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2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当日13:00前到达**市**南路150号裙楼四****交易中心开标室(按开标大厅电子大屏显示)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标书代写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未参与现场答辩的,答辩不得分。 (4)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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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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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 页 |
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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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4 页 |
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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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8 页 |
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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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8 页 |
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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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2页 |
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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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28页 |
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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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10页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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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5 页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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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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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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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1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供电工程项目。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可与资格审查业绩重复计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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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2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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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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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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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项目类别)信用得分*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项目类别)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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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月 9 日至 2026 年 3 月30 日 9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3月30日 9 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ggzyjy.****.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市**区五山荟坊2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五山荟坊2号楼
联系人: 薛帅威 联系人: 薛康栖
电话: 139****3798 电话: 153****620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薛康栖
邮编: 226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0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3-****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