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片区排涝工程 ( 南塘河与**河之间连接河整治工程)(监理)****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 2014 】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县**镇;
2.2 工程规模:河道综合整治长度 724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总长1340m,**箱涵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河道综合整治长度 724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总长1340m,**箱涵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全过程监理及本项目监理服务;
2.5 最高控制价:15.041万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T223-2025 )及符合设计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 730 (缺陷责任期)日历天。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04月0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设在**县阳光交易平台开标室一(**省**市**县****广场2#楼5层)。标书代写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资料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cn:17070)、****政府网站(http://www.****.cn/)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6000”元填写,但须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6000元填写)元。标书代写
招标人:****
| 地 址: |
**县**镇**路3号 |
邮 编: |
350500 |
| 联系人: |
陈国微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
138****5152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市**区福马路251号福**苑12号楼5层 |
邮 编: |
350011 |
| 联系人: |
魏小明、王家明、项丽颖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
134****2717 0591-****9557 |
传 真: |
/ |
****中心名称:**县阳光交易平台
地 址:**省**市**县****广场2#楼5层
联系电话: 0591-****716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 址:**市**县**镇**东路60号
联系电话 0591-****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