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星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涟水流域(孙水河娄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娄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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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流域(孙水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6-03-09 17: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送的《**流域(孙水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722

传真:0738-****722

通信地址:**市**区环保街99号

邮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流域(孙水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水洞底镇、万宝镇、大科街道等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流域(孙水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位于**市**区**流域孙水河**段,主要分布在**区水洞底镇、**街道、万宝镇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0条生态沟渠共计39.93公里。项目总投资1057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密闭车辆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开挖及拆除工程湿法作业等通过采取以上保护措施,可有效控制和降低施工期间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将随着本工程的施工结束而消除。

2、废水

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租用房屋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结束后其影响也就随之消除。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施工机械运行噪声以及交通噪声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①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②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③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等。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有建筑垃圾清运及**化处置经营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土方就地平整,少量余土运至指定渣土场进行填埋或调配使用;清淤工程产生的淤泥运至指定渣土场进行填埋。

二、营运期

营运期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对区域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小,不会导致项目区域环境功能明显改变,且本项目建设无环境制约因素。

本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环保防治措施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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