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飞鹅墓园2026年清明重阳期间临时安保服务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3月0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修改:
|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 招标文件P5,招标项目最高限价:¥695,180.65元 |
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总预算):¥792,746.65元 |
| 招标文件P15,本项目招标总预算:人民币695,180.65元 |
本项目招标总预算:人民币792,746.65元 |
| 招标文件P21:“飞鹅墓园2026****园区外安保项目”人员配置费用小计:268769.10元 |
人员配置费用小计:366355.10元 |
| 招标文件P22:“飞鹅墓园2026****园区外安保项目”合计:310923.10元 |
人员配置费用合计:408489.10元 |
(2)本项目已于2026年03月02日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总预算)调整,为了加强本项目的竞争性,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2026年03月23日9点30分),欢迎各投标人积级参与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均无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大良街道 |
地址:******村委会萃智路1****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联系人:聂先生 |
联系人:伍小姐、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2489 |
联系方式:0757-****3232 |
| 2026年03月09日 |
2026年03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