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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9
| 项目名称 | **县乌帕尔镇1村、5村、8村、10村、11村2026年村组道路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乌帕尔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19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艾斯卡尔﹒艾尼瓦 |
| 联系人 | 王文举 | 联系电话 | 181****8545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村组道路6.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每公里造价55万元,其中1村1.1公里、5村2.4公里、8村0.6公里、10村1公里、11村1.6公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米范围内,附近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 2)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集中统一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1)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生产废弃物,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 3)为防止桥面雨水污染周边环境,本项目桥面径流通过泄水口进入排水管、集中流入蒸发池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工程弃方堆筑高度、长度可参照有关规范自行,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当地土质条件、地形、地物确定,堆筑体应压实,保证稳定。2)搅拌场站距敏感点距离不宜小于300m,并设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一侧。3)拌和站、预制场及桥涵施工现场注意对外包装袋的回收和废沥青、水泥的清理,施工驻地注意生活垃圾和机车废油的掩埋,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4)矿粉、水泥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有条件时其混合料应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草场的污染。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考虑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使用带隔声、消声的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尤其是在晚上24:00后。如确需在夜间施工,建设单位必须事先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批准获取“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周围居民,以便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建设单位也应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保证夜间禁止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不使用。尽可能避免纠纷,减少夜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中午休息期间,建****政府下达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停止施工或是调整施工进度,尽可能在此期间不运用高噪声设备和施工工序。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并在可能情况下选择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降低本项目施工阶段对周围声环境造成的影响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建成后,通过区域的环境绿化、美化,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将有一定改善 | ||
| 承诺:**** 艾斯卡尔﹒艾尼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艾斯卡尔﹒艾尼瓦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