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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对****10000吨/年(一期)废活性炭**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10000吨/年(一期)废活性炭**化再利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临****开发区(**化工片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4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秦总
联系电话:191****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