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喀什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包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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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包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0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包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49

最高限价(元):****54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包2)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9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网络为基础,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将数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进行充分融合,在传统校园的基础上在构建一个数字空间,以扩展实现校园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从而提升传统校园的效率,扩展传统校园的功能,从而实现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将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址。中标人必须保证项目现场实施人员到场,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实施计划、人员清单和进度安排,作为合同《技术规范书》的内容条款的组成部分。中标人根据项目进度完成项目实施整体规划、硬件、软件安装部署、调试上线、数据迁移等工作,并于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保证所有产品上线运行。按照采购人现场进度完成供货、安装、实施,如涉及仓储及保管问题,须自行解决。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库〔2014〕68号)和《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价格给予10%的扣除优惠,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1:0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1:0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安信CA服务热线0991-****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CA服务热线****921999。电子标服务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175****6806、130****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娆扎、田释月、郭时忠

电 话:175****6806、13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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