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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应批前公示
临自然拨供(2026)5号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用地意向者申请,现将我局拟划拨建设项目用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一: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街道孔岙区块(二期)一号地块
土地用途
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河流水面
土地来源
新增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公顷)
1.0733
开发程度
熟地
意向用地者
****政府****办事处
项目名称
**市**街道孔岙区块(二期)一号地块代征道路、公园绿地、河流水面
地块二:
331****01009GB00626
东塍镇**村21-3-1地块
城镇村道路用地
0.0869
****政府
**市东塍镇**村(21-3-1出让地块)代征道路
地块三:
331****06209GB10019
**洋镇祥里村24-8-1地块
0.3208
****人民政府
**市**洋镇24-8-1出让地块代征道路
地块四:
331****06209GB10021
**洋镇祥里村24-8-2地块
0.0884
**市**洋镇24-8-2地块代征道路
地块五:
331****06209GB10023
**洋镇祥里村24-8-3地块
0.0733
**市**洋镇24-8-3出让地块代征道路
地块六:
331****07239GB10008
**市括苍镇小**村和长潭村交界处25-1地块
0.7394
**市括苍镇25-1地块 代征道路
地块七:
331****08219GB10210
****种场25-1-3地块
0.0834
****种场(25-1-3出让地块)代征道路
地块八:
331****08219GB10211
河流水面、防护绿地
0.0959
****种场(25-1-3出让地块)代征河流水面、防护绿地
二、公示期限:10天(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项目用地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开发利用科
单位地址:**市人民路299号
邮政编码:317000
联系电话:0576-****2057
联 系 人:许女士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