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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1MA19969Y8R | 建设单位法人:朱文硕 |
| 朱文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双井街道勤劳村北一排东第1户 |
| ****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6.693611 纬度: 46.0083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25 |
| 哈环呼审表〔2025〕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 |
| 3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1MA19969Y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1MA19969Y8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9MACN3WUW65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2025-08-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20 |
| 2025-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3rt1jn |
| 本项目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性质为**,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2台2.5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主要用于水泥化粪池养护,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化粪池200t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台2.5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主要用于水泥化粪池养护,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化粪池200t。锅炉吨位未发生变化,原辅材料、产品和生产产能均不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搅拌-浇筑成型-蒸汽养护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搅拌-浇筑成型-蒸汽养护,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早厕,由市政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过程中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于原料混合搅拌过程,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排水沟汇入雨水收集池,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该项目运营期冬季不生产,无需取暖,生产用热由两台2.5吨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提供。该项目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砂、碎石投料斗上方设置成半封闭式轻钢罩棚,将投料口一侧垂挂篷布,形成封闭结构并在上方设置水喷雾装置,连接的输送皮带为全封闭式;水泥、外加剂通过密闭绞龙输送;砂石料仓整体封闭、地面硬化并安装高压喷雾装置进行除尘;搅拌****搅拌站内,整体封闭,安装高压喷雾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每个水泥罐顶部分别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经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两根30米高烟囱(DA001、DA00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要求。 3.该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要求。 4.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水泥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锅炉灰渣、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道路扬尘;物料堆存、卸料粉尘;投料粉尘;水泥罐粉尘;搅拌机粉尘和锅炉烟气。 (1)车辆运输道路扬尘 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通过采取清洗道路、喷洒堆放料堆等有效措施,车辆道路运输扬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物料堆存、卸料粉尘 本项目砂、碎石外购进场卸料到指定堆场时会产生无组织粉尘,砂石料进场后进入料斗贮存。料斗上方采用苫布覆盖,周围洒水降尘。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投料粉尘 本项目砂、碎石投料斗上方设置成半封闭式轻钢罩棚,将投料口一侧垂挂篷布,形成封闭结构并在上方设置水喷雾装置,连接的输送皮带为全封闭式。水泥通过密闭绞龙输送。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要求。 (4)水泥罐粉尘 水泥罐均为全封闭结构,罐顶部安装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治理效率为99%),粉尘经收集过滤后只有少部分从脉冲反吹除尘器出口顶部排出,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搅拌机粉尘 搅拌****搅拌站内,对搅拌机进行整体封闭,安装高压喷雾装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DA001、DA002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市政定期清掏拉运,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过程,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于原料混合搅拌过程,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正常运行的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等产生噪声。 通过相应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管理和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可以确保地块1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地块2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侧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因此,通过落实以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员工生活垃圾。 ①水泥罐除尘器收尘 本项目设置2个水泥罐,每个水泥罐设置1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共计2个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0.01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②不合格产品 项目会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2.0t/a,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锅炉灰渣 本项目锅炉灰渣产生量为20.15t/a,锅炉房内设置封闭式灰渣储存间,锅炉灰渣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④沉淀池沉渣 项目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0.014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⑤废布袋 本项目更换下来的废布袋产生量为0.5t/a,废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⑥废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0.5t/a,废离子交换树脂软化水制备系统每年更换一次,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置。 ⑦废机油 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1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封闭桶装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京****公司处置。 ⑧生活垃圾 运营期劳动定员为12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1.2t/a,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本项目废水、固废和噪声环保措施均无变动;砂、碎石物料贮存方式变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小于10%。不属于重大变动。废气其他环保措施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厂区沉淀池按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必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采取基础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cm/s)或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暂存间外贴明显标识。 | 实际建设情况:三级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采取基础防渗措施,防渗层为2mm厚的**度聚乙烯,防渗能力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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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防渗旱厕 | /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市政定期清掏拉运,不外排 | |
| 2 | 三级沉淀池 | / | 搅拌机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 搅拌机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过程,不外排 |
| 1 | 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水泥罐均为全封闭结构,罐顶部安装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治理效率为99%),粉尘经收集过滤后只有少部分从脉冲反吹除尘器出口顶部排出,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验收检测期间,在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厂区上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134mg/m3。厂区下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237mg/m3,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 | |
| 2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30m高烟囱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要求 | 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DA001、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房1生物质蒸汽锅炉DA001布袋除尘前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2.92×102mg/m3,最大排放量为1.08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mg/m3,最大排放量为2.59×10-2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6mg/m3,最大排放量为0.391kg/h。锅炉房2生物质蒸汽锅炉DA002布袋除尘前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2.92×102mg/m3,最大排放量为1.07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mg/m3,最大排放量为2.57×10-2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4mg/m3,最大排放量为0.380kg/h。 锅炉房1生物质蒸汽锅炉DA001布袋除尘后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4.8mg/m3,最大排放量为6.41×10-3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量为1.81×10-2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2mg/m3,最大排放量为0.233kg/h。锅炉房2生物质蒸汽锅炉DA002布袋除尘后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4.7mg/m3,最大排放量为5.85×10-3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最大排放量为1.45×10-2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4mg/m3,最大排放量为0.216kg/h;烟气黑度排气筒DA001﹤1(级),排气筒DA001﹤1(级)。 DA001及DA002烟囱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房烟囱高度符合最低允许高度要求 |
| 1 | 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管理和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 | 营运期正常运行的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等产生噪声。 通过相应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管理和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可以确保地块1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地块2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侧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因此,通过落实以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 验收监测期间,地块1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1~61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1~49dB(A)之间;地块2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1~61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0~51dB(A)之间,运营期地块1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地块2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地块1东侧,地块2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 | 三级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采取基础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能力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三级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采取基础防渗措施,防渗层为2mm厚的**度聚乙烯,防渗能力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 1 | 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水泥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水泥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京****公司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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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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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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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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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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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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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