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热水林场经济林和中草药经营区合作经营招商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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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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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经济林和中草药经营区**经营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

招商方式

**经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3月1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3月2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项目终结。

项目
概况

位置

**自治区**市**

基本属性

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拟通过择优遴选引入**方,对****已投资的1659亩经济林及233 亩中草药经营区分别进行**经营。

招商方式

**经营

招商期限

经济林经营区**经营期限20 年;中草药经营区**经营期限6 年(具体以**协议为准)

履约保证金

/

**方投资额

A类**方:投资金额不少于****183.88元。

B类**方:投资金额不少于****347.96元。

经营用途

/

资产状态

以实际情况为准

是否设置原**人优先权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

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经营是招商方真

实意愿表示,招商方对本次招商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

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

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

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

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决策文件

****关于经经济林和中草药**经营的请示 (克热林字[2026]1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政府

特别
告知

1.招商方拟通过择优遴选对所维护的两类林区各引入1家**方,****林场已投资的1233亩南洼林药复合经营区(A****林场院内、铁路前后和三合成等地的659亩经济林经营区(B类)进行**经营,A类**方投资不少于****183.88元,对对1000亩经济林经营区和233亩中草药经营区进行**运营,B类**方投资不少于****347.96元,****林场院内、铁路前后和三合成等地的659亩经济林经营区进行**经营。

2.一个意向**方只能报名其中一类**方,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形式为**经营,**经营范围包括:(A类)南洼林药复合经营区1233亩:其中南洼经济林总种植面积为 774 亩,文冠果及桦树种植面积 226 亩,南洼中草药种植面积为 233 亩(种植苍术65亩、赤芍125亩、白鲜皮43亩)。(B类)林场院内、铁路前后和三合成经济林总种植面积为 659 亩(主要种植树种为锦绣**)。

4.**模式:

(1)招商方投入具有处置权的1233亩南洼林药复合经营区(1000亩经济林经营区和233亩中草药经营区)和659亩经济林经营区经营权,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投入价值依据,监督**方按合同约定及林业技术标准开展补植补造、品种更新、后期管理、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松正资****公司出具的《关于****经济林**经营涉及的资产和投资的资产评估报告》(赤松正资评字(2025)第 113)号显示,南洼林药复合经营区 1000 亩经济林评估价值为 ****983.00 元 , 南 洼 林 药 复 合 经 营 区 233 亩 中 草 药 评 估 价 值 为****236.00 元;根据**松正资****公司出具的《关于****经济林**经营涉及的资产和投资的资产评估报告》(赤松正资评字(2025)第 112 号)显示,三合成、铁路前后、林场院内经济林 659 亩经济林经营区评估价值为 ****440.00 元。

(2)意向**方以货币资金进行投资,并以资产评估报告(《关于****经济林**经营涉及的资产和投资的资产评估报告》(赤松正资评字(2025)第 113)号和《关于****经济林**经营涉及的资产和投资的资产评估报告》(赤松正资评字(2025)第 112 号))中的投资估值作为投资金额依据,其中,A类意向**方对南洼1000亩经济林经营区前3年经营投资不少于****593.88元,对南洼233亩中草药经营区6年投资不少于****590.00元,B类投资方对659亩经济林前2年经营投资不少于****347.96元。**方按合同约定及林业技术标准开展补植补造、品种更新、后期管理、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

5.收益分配:

(1)A类**方:南洼 1000 亩经济林经营区的**招商方与**方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分配比例为3:7,南洼 233 亩中草药经营区的**招商方与**方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分配比例为5:5。

(2)B类**方:659 亩经济林区的**招商方与**方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分配比例为4:6。

**收益分配时间等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6.在**经营期内,国有林地、地上附着物、林木所有权归招商方所有。******国有林场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担保,不得实施任何对招商方的所有权行使构成限制的瑕疵行为。

7.请意向**方亲自勘验标的,与招商方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项目介绍仅供参考。****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本次招商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 于先生,133****2305 。

9.**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招商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A类**方:

1.意向**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树木种植经营和中草药种植(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没有营业执照的需提供树木种植经营和中草药种植的相关经验的证明资料;

2.意向**方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B类**方:

1.意向**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树木种植经营(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没有营业执照的需提供树木种植经营的相关经验的证明资料;

2.意向**方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招商**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

3.现场勘验确认表;

4.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其他要求

1.意向**方在此**中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相关成本及风险。

二、报名要求

1.意向**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中心通知之日起3****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方。

3.报名结束后,如A类或B类只征集到1家意向投资方,由招商方参照综合评议要点及尽职调查结果直接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方资格,****中心。

如征集到超过征集数量的合格意向**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经营方案、行业经验、财务状况、技术人员、管理团队等;(3)销售及运营能力等。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超过征集数量的A类和(或)B类合格意向**方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方。

5.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

7.意向**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同意并配合招商方对意向**方进行尽职调查。

8.意向**方须亲自与招商方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方须在对项目实际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情况及相关约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或招商**协议条款存在问题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9.意向**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方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遴选规则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

现场展示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 3/ 10至2026/3 / 23

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zip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协议》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意向**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违****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合格意向**方被确认为最终**方的,最终合****中心提交《招商**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方应交纳的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未被确定为最终**方的合格意向**方,中心在确定最终**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服务费详见招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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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程经理

咨询电话

185****50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市**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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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9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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