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7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汪溪园区永盛**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4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376.3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6BA0008 | ||
| 起始价: | 10.1601万元 | 加价幅度: | 0.5644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 | ||||
| 宗地编号: | NGJKQ2026-05 | 宗地总面积: | 5191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新港大道北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51910.1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6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6BA0009 | ||
| 起始价: | 2335.9545万元 | 加价幅度: | 77.8651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 | ||||
| 宗地编号: | NGJKQ2026-06 | 宗地总面积: | 3894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沥园区**路东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4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38947.2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6BA0010 | ||
| 起始价: | 1051.5744万元 | 加价幅度: | 58.4208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30日 至 2026年04月13日 到 ****开发区****建设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30日 至 2026年04月13日 到 ****开发区****建设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宁****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03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15日 15时00分;
NGJKQ2026-05 号地块:2026年03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15日 15时00分;
NGJKQ2026-06 号地块:2026年03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15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土地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逾期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将取消竞得资格,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出让合同后,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所有项目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5、NGJKQ2026-06、07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带方案出让,地块内的建筑布局、体量、高度、风格应按照地块备案设计方案(详见附件)进行建设。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开发区****建设局开发利用科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63-****627
开户单位:****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261********0001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