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激发集体资产**活力,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交易,增加村集体收益,实现集体资产增值保值,保护村集体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村民主决策表决通过,现将本项目****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情况
1、名称:**市柳疃镇郭家庄村集体虾池、鸭场经营权对外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2、面积:47亩(虾池30亩,鸭场17亩)
3、土地坐落:**市柳疃镇郭家庄村,见下表(各地块位置详见附图)
标段一(虾池) 30(净水面积) **郭家庄村土地,西至郭家庄土地,南至西营湾塘,北至青郭路
标段二(鸭场) 17 **郭家庄村虾池,西至潮海村土地,南至西营村湾塘,北至青郭路
以上虾池、鸭场均以现状发包。成交方必须遵守服从镇村集体的统一管理,不得搞违法建设,不得改变用途,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具体状况请自行联系项目联系人到现场勘察。
联系人:郭凤基,联系电话:191****5999。
二、项目挂牌内容
1、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正向竞价方式,出价最高的为成交方。每次加价幅度为不低于10元/亩/年,上不封顶。
2、承包期限:20年。
3、用途要求:养殖。虾池为养殖坑塘水面,鸭场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如需办证费用由成交方自理。成交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成交方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成交方对成交虾池、鸭场仅拥有经营权,无权转租给其它方使用,如需转租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五年一付,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五年承包费,此后每五年缴纳一次承包费。
5、对报名方和成交方的要求:
(1)报名时每个报名方,必须按表格中对应标段的要求,缴纳交易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及报名费(不予退还),否则报名无效。
(2)此标段报名方和成交方必须同意并履行此要求,成交后弃标者,弃标者所报标段作废,其交易项目保证金全部归村集体所有,该标段重新发包。
6、挂牌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条件,按日**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条件,重新公告;自然撤牌。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费及交易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9时00分—2026年3月16日17时00分,逾期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2、采取网上报名(网站http://www.****.com)或****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
网上和线****中心:薛越超
联系电话:186****5010
3、报名费、交易保证金及推介服务费:
各标段报名时,需在 2026年3月16日17时00分前缴纳相应标段的交易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及报名费200元(不予退还),逾期未缴纳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并视为报名无效。
推介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支付金额根据成交金额(年租金*承包年限)确定。(见收费目录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1 报名费 200元/人.次
2
项目推介服务费 0-1万元(含):0元/笔
1-10万元(含):500元/笔;
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1500元/笔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3000元/笔
四、交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交易时间:2026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
2、现场观摩地点:******办公室。
3、成交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清五年承包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两年承包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抵顶最后两年承包费)。签订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成交方的交易项目保证金原路退回,否则交易项目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村集体所有,标段重新发包。
4、未成交者,交易保证金按程序无息退回。
5、必须审核通过后分别缴纳报名费及保证金并一次性足额缴纳。
6、本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同时发布。
****(盖章):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