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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县****公司提交办理**县红军城大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用地情况
经核查,该项目用地位于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无需办理用地预审。
2026年1月6日,该****改革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旺发改〔2026〕404号);2026年3月3日,**县****公司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拟选位置**县**镇,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经复核,该项目用地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办证情况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经县****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6年3月5日办结,证书编号:用字第****212026XS****640号。注:1.该项目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仅出具规划选址意见。2.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项目应避让历史文体保护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当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登记等工作;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草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