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设施蔬菜农机作业基础条件短板,强化设施蔬菜生产技术装备支撑,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根据《****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晋农机推二函〔2026〕1号)要求,现就我区设施蔬菜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示范推广项目选定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创建一个设施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区,示范面积≥50亩,辐射面积≥150亩。重点集成示范运用培植育苗、撒施肥、沃土精整、起垄整形、精准移栽、环境监测调控、水肥一体、灌溉、植保、采摘运输等机械装备及智能管控系统,持续加快发展绿色优质高效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促使设施农机农艺融合配套,形成全区蔬菜农机化、智能化科学推广模式。
省级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示范区新装备购置及试验示范,其中,装备购置资金占比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90%,单机省级财政补助额不高于发票购价的80%;试验示范物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观摩推广活动等资金占比不高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10%。同时,鼓励项目实施主体配套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该资金由其自主支配。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主管部门及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可根据实施进度分批次兑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农业服务企业);
2.有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水平的技术人员;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具备一定的设施和设备基础;
5.能配套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6.主要负责人懂管理,善经营。
三、遴选程序
1.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自愿承担项目申请、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评审。组织邀请省、市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从申报单位中择优选择确定实施主体,****政府网站公示。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资料报送时间:2026年3月9日-3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农业农村局办公楼529房间递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承青
电话:0353-****357
****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