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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示范标杆建设项目—乌鲁****医院(2025年)标项二
三、采购日期:2026-01-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金****公司
地址:****市**区**南路25****花园1栋B座704室
被投诉人:****
地址:****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6
相关供应商:**金****公司
地址:****市**区**南路25****花园1栋B座704室
当事人1:**金****公司
地址:****市**区**南路25****花园1栋B座704室
当事人2:****
地址:****市**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6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系****委员会的打分结果与投诉人系统演示的实际质量不匹配,投诉人认为专家打分依据与招标文件规定存在严重脱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办核查,****委员会的评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过程客观公正,不存在异常情形。投诉人**金****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1-3均缺乏事实依据,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市 ****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