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已委托**创绿智谷****公司开展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保障公众对规划环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 规划名称:**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2025—2030)。
2.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县全域,总面积2267平方公里,根据畜禽养殖主要分布情况,规划区域为永汉镇、**镇、**镇、平陵街道、**街道、龙田镇、**镇、地派镇、**瑶族乡、麻榨镇。
3.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2024年,规划期限2025年—2030年。
4. 规划定位与主要内容
养殖规模与品种:生猪存栏量15万头、出栏量30万头;家禽存栏量1300万羽、出栏量4000万羽;奶牛存栏量0.4万头;肉牛存栏量4万头、出栏量4万头(含二次育肥)。
绿色发展目标: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单位名称:****
联系人:徐志雄
联系电话:0752-****213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县**街道花围古楼****畜牧兽医渔业管理股
单位名称:**创绿智谷****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2-****068
电子邮箱:****@qq.com
(一)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环境保护措施论证与优化建议→公众参与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二)主要评价内容
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生态环境等要素的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重点关注养殖区周边饮用水源地、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2. 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本规划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的符合性。
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如恶臭、氨、硫化氢)、水(如养殖废水排放、地下水污染)、土壤(如粪污还田影响)、生态(如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识别主要环境敏感点及影响程度。
4. 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提出针对性的粪污处理、恶臭治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并论证其技术经济可行性。
5.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规划养殖规模、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优化建议。
(一)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二)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qq.com,或将纸质版邮寄至****,收件人及电话见第二项。
自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共10个工作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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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