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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69802L | 建设单位法人:焦遨 |
| 汤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省**市翠湖二路1258号 |
| ****园区****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7.935278 纬度: 31.032500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7 |
| 开安环〔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69802L001V |
| 2024-09-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498.88 |
| 7608.26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5********43511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0MA2N18HY5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2N18HY55 | 竣工时间:2024-08-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inwenzixun/gongsidongtai/102.html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含高难废水4000吨/日,一般化工废水6000吨/日)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含高难废水4000吨/日,一般化工废水6000吨/日)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难废水经预沉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处理后,与一般化工废水一并排入综合调节池均质调节,再经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及后沉池+V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及BAF池+活性炭滤池+尾水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高难废水经预沉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处理后,与一般化工废水一并排入综合调节池均质调节,再经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及后沉池+V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及BAF池+活性炭滤池+尾水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 |
| 尾水V型滤池变更为滤布滤池。滤布滤池运行更为稳定,不易堵塞,运维管理更简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给排水系统,严禁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处理厂现有雨污管网的有效衔接。厂内废水收集管线需按照“可视化、明管化”管理要求布设,并标明废水种类和流向;建立清晰的雨污管网布局走向图,****园区废水管网相互干扰或混合。初期雨水经一般化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现阶段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续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并在厂区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高难废水调节池、高难废水预沉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综合调节池、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处理单元须密闭设置,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管道收集,经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未依法履责将承担连带责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等情况。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润滑油(桶)、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污泥应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规定的标准、方法、批次要求开展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 5、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防腐、防漏、防混等措施,加强对厂区内运转设备、输送管道等系统的泄漏检测与管理维修工作,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各废水处理单元、污泥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储存区域、加药车间、废水输送管线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定期对防渗层进行维护。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已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给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一般化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出水可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 2、已对高难度废水调节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综合调节池、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污泥池均进行封闭处理;调节池、沉淀池、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污泥池等产生的臭气经臭气收集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3、采用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3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产生的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均在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已按要求建设63m3的危废间(含污泥暂存间35m3)。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 危废间面积减少。厂内污泥暂存时间缩短同时增加了转运频次,减少后的污泥暂存间面积仍可以满足贮存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池和环境应急措施,一旦发现进水异常,可能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受损和出水超标时,应当立即采取启用事故应急池、紧急切断下游排放闸口等应急措施消除危害,并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以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2、按照《报告书》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厂进出口、入河排污口处设置人工采样点、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数据、在线监测数据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处理厂出现进水浓度长期偏低或汛期处理水量异常增大等问题,你公司应安排专人及时排查进水管网是否存在破损、错混接、漏接等问题,杜绝雨污混流。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牌等,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3、污染物****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项目投入运行前应履行入河排污口审核手续,并严格执行审核意见相关要求。 4、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5、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1、设置了4038m3的事故应急池,建有一座容积为5208m3的综合调节池,应急状态时作为备用事故池使用。已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应急预案编****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340700-2025-064-M。 2、****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入河排污口处设置人工采样点、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数据、在线监测数据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设施实时监控废水中污染物排放信息。根据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并公开。排污口设置规范。 3、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4、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969802L001V。 5、项目已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相关敏感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2.64 | 0 | 0 | 0 | 92.64 | 92.64 | |
| 0 | 34.28 | 182.5 | 0 | 0 | 34.28 | 34.28 | |
| 0 | 0.73 | 18.25 | 0 | 0 | 0.73 | 0.73 | |
| 0 | 0.37 | 1.825 | 0 | 0 | 0.37 | 0.3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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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难废水预沉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及后沉池、V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及BAF池、活性炭滤池、尾水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 高难废水预沉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及后沉池、V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及BAF池、活性炭滤池、尾水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 | 项目外排废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
| 1 | 生物池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对高难度废水调节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综合调节池、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污泥池均进行封闭处理,设置生物池除臭装置对调节池、沉淀池、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污泥池等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 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绿化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①风机等振动设备配置减震座。 ②固定水管和风管,减少管路的振动。 ③在风管上安装消声器。 ④给风机、水泵设备安装隔声罩。 ⑤单独修建曝气风机房,通过建筑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数值均低于65dB(A),厂界夜间标噪声数值均低于55dB(A),各监测点位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分区防渗,严格按照标准建设防渗工程,避免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①重点防渗区:废水管道、加药间、污水池、污泥脱水间等区域。②一般防渗区:配电间、鼓风机房、水泵房等区域。 | 废水管道、加药间、污水池、污泥脱水间等区域设重点防渗;配电间、鼓风机房、水泵房等区域设一般防渗区。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未依法履责将承担连带责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等情况。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润滑油(桶)、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污泥应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规定的标准、方法、批次要求开展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产生的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均在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池和环境应急措施,一旦发现进水异常,可能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受损和出水超标时,应当立即采取启用事故应急池、紧急切断下游排放闸口等应急措施消除危害,并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以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 设置了4038m3的事故应急池,建有一座容积为5208m3的综合调节池,应急状态时作为备用事故池使用。已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应急预案编****生态环境局备案 |
| 1、主体工程:原水解池与中沉池(仅土建,未使用)进行改造为综合调节池、事故池、高难废水调节池,原 A2O 生化池(仅土建,未使用)进行改造为水解池、改良 A2O 生化池、二沉池及后沉池 2、入河排污口:项目****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入胜利河,再汇入顺安河,最终排入长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将原有水解池与中沉池(仅土建、未使用)改造为综合调节池、事故池、高难废水调节池;②将原有A2O生化池(仅土建、未使用)改造为本项目水解及生化系统,包括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及后沉池。 2、入河排污口:项目****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入胜利河,再汇入顺安河,最终排入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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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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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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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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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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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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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