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护坡、挡墙及桥梁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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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护坡、挡墙及桥梁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6-03-11 09:00:00
发布单位:******河**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公告
公告标题:******河**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护坡、挡墙及桥梁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护坡、挡墙及桥梁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护坡、挡墙及桥梁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规模:****河左堤约0.9公里、高井沟堤防约0.3公里,加高防浪墙约0.6公里,拆除****河左堤麻峪巡河**(2跨40m)、**人行**一座。修复滩地约10公顷,同步实施堤防安全监测、管线改移等工程。

项目主要工程量:****河左堤约0.9公里、高井沟堤防约0.3公里,加高防浪墙约0.6公里,拆除****河左堤麻峪巡河**(2跨40m)、**人行**一座。修复滩地约10公顷,同步实施堤防安全监测、管线改移等工程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河**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护坡、挡墙及桥梁工程。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招标,包件1护坡、挡墙大桩号侧、高井沟防护及桥梁工程。

计划工期:41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8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其他:

(1)暂定工期418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4)安全生产费作为不可竞争性且该项费用投入不低于总报价的0.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3月 11 日 09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6日 10 时 00 分止(**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月 21 日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区双峪路63-3号

联 系 人:孙涛

电 话:176****2210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

2026年 03月10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资质需包含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

(2)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至少1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标书代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护坡工程或挡墙工程或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2)近3年以来,受**项目表彰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3)投标人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集团****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项目负责人2年以上。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具备本工程相应工作经验,担任技术负责人2年以上。

安全负责人

1

具备本工程相应工作经验,具备安全员资格证

班组长

1

具备本工程相应工作经验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混凝土振捣器

ZN-50

1

钢筋调直机

GT4-4

1

钢筋折弯机

GW32

1

钢筋切断机

GQ32

1

柴油发电机

50kW

1

水准仪

DS3

1

普通手电钻

500w

1

打夯机

/

1

注: / 。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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