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3-04 | 发布日期: | 2026-03-04 |
| 关键词: | 排放,项目,**,离型纸,环境,建设,限值,影响,污染物,意见,标准,公众,单位,万米,挥发性,环评,综合,硅胶,执行,噪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项目环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南一路9号;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6487.30m2,购置搅拌机、涂布机、热风炉、分切复卷机、淋膜机、搅拌机、涂布机、烘箱、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处理设备,达成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治理
涂布、烘干、搅拌、印刷、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合并通入1套RTO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淋膜废气密闭收集后通入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高空排放。
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
甲苯、乙酸乙酯、甲醇、丁酮、异丙醇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限值同时需要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
拟建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冷却循环定排水合并纳管****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因此本项目对项目区地表水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治理
拟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淋膜机、搅拌机、涂布机、烘箱、印刷机、分切复卷机、复合机、冷冻机、RTO、风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治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首先应本着“**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总结论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年产180万米硅胶皮革、20000吨离型纸、1.8亿平方米广告车身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主园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及下载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通过附件查询,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写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工(189****2605)
2、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省****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63-****50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7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
链接网址:http://www.****.cn/News/show/95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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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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