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审批
内蒙古-通辽-开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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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3月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30MW背压机组**项目

**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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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利用厂区内闲置土地及1座既有主厂房(内部设施已完全拆除),内设2×17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及1×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燃料储运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配套系统设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SNCR+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管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70m高排气筒(DA027)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印发〈****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的标准;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限值要求;逃逸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中表4脱硝系统有关工艺参数要求;碎煤系统、输煤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8)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113号)附件1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储煤库的废气,采取石灰石粉仓、灰库、渣仓废气分别通过1台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储煤库全封闭,定期洒水抑尘;柴油储罐密闭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软化水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处理站处理,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园区污水处理厂(北区)进水水质要求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北区);脱硫废水排入脱硫水池,经中和、沉淀、澄清满足《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后回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飞灰、炉渣、脱水石膏储存后定期交由******公司处理,用于制砖;尿素等其他原辅料包装产生废包装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反渗透膜和废布袋更换后厂家回收后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和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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