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风城11井勘探钻探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研究院****公司
建设地点: **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油田作业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风城11井的勘探钻探工程及相关临时设施。项目**1座钻井井场,占地面积约0.2公顷,主要包括钻井平台、泥浆循环系统、发电机房及临时生活区等。工程采用ZJ50型钻机进行钻进作业,设计井深约4500米,旨在探明区域油气**储量。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临时道路、排水沟、沉淀池及拦挡措施,并对井场周边进行表土剥离与保护。项目土石方工程量较小,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外借和弃方。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包括对裸露地表进行防尘网苫盖、设置临时沉沙池处理钻井废水、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进行土地平整与植被恢复,以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勘探作业符合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