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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10万吨电池余料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信息未在文档中明确提及(注:文档主要为备案表、会议纪要及专家评审意见,未直接列出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编制单位名称,仅显示评审专家意见)
建设地点: **市三江新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宜****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回收负极片和边角料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采用破碎筛分技术处理回收动力电池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负极废弃物,总投资1.2亿元,占地面积约4.1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条全封闭式生产线,购置安装打包机、撕碎机、粉碎机、风选机、筛分机、除尘器及气力输送机等关键设备60台套,建成后形成年处理10万吨负极片的生产能力。主体工程涵盖生产性用房(4栋厂房及配套配电、水电房)和非生产性用房(办公楼、垃圾站、磅房),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围墙、绿化及给排水等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约1.9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回填利用后,余方约1.2万立方米外运至指定项目边坡回填利用,施工期间落实了表土剥离保护、临时排水、防尘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以打造绿色高效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