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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与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实施工作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政府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市乡镇(街道)行使的批复》(粤府函〔2025〕282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政府****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乡镇行使的公告(代拟稿)》,****政府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
二、意见反馈的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县都城镇飞凤路21号(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权调整”字样),或发送电子邮件至****@126.com(邮件名称注明“行政处罚权调整”字样)。为提高反馈意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含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法人或组织意见请加盖公章,注明电话、地址、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三、联系电话:0766-****867。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