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领导小组、****委员会印发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物(冶炼渣)生产免烧砖、面包砖等相关产品;**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物(冶炼渣)生产免烧砖、面包砖等相关产品生产线一条,及相关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总投资为3000万元。
(二)现项目已取得准****委员会关于该项目投资项目同意备案告知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准****委员会关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有关事宜的说明》(准发改函〔2024〕122号)、《******局关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意见书的批复》(准自然资函〔2023〕1106号)、《****环境局****分局关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核查的复函》(鄂环准函〔2021〕403号)、《****文物局关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文物核查的复函》(准文物函〔2021〕193号)、《****草原局关于核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林草情况的复函》(准林草函〔2021〕624号)。项目位于纳日松镇奎洞沟村黄虎梁社,占地面积2.0256公顷。
三、项目影响范围及评估要素
(一)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决策、实施、运营期间的征地纠纷、生态环境污染、交通问题等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周边村民及周边企业。
(二)评估要素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该项目所持的态度;
(二)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三)您认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您认为该项目的生产运营是否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
(五)若需征用您的土地,您认为如何处理;
(六)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期间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七)该项目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八)该项目是否与周边村民及企业存在纠纷;
(九)您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及公示期限
利益群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限内均可通过来电或书面形式反馈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单位或****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名称:****
联 系 人:鲁明
联系电话:153****4568
****人民政府:0477-****148
公示期限: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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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