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下达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的公告

审批
广西-桂林-平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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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同意下达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的公告
2024-03-04 15:05

现将“**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3〕35号)下达**县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8526万元,中央资金631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资金572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1万元,****林场资金40万元];自治区资金221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资金2216万元)。具体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如下:

一、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资金5729万元分配如下(详见附件):

1、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746万元。

2、优势特色产业配套基础设施:2300万。

3、集体经济项目:830万元。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200万元。

5、供水保障工程:798万元。

6、雨露计划:200万元。

7、乡村公益性岗位:600万元。

8、项目管理费:55万元。

二、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1万元(详见附件)。

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40万元(详见附件)。

四、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资金2216万元分配如下(详见附件):

1、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505万元。

2、优势特色产业配套基础设施:500万。

3、集体经济项目:490万元。

4、公益性基础设施:330万元

5、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200万元。

6、资产管护经费:110万元。

7、项目管理费:20万元。

8、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万元。

9、村庄规划:60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党校四楼)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855,plxxczxj@guilin.****.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办公室关于同意下达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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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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