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产四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引进与莫愁湖公园旅游文化相配套的高品质企业经营管理。
一、招租房产基本信息
房屋1:位于**区**门大街35号莫愁湖公园北门外东侧,房屋建筑面积为24.31平方米。
房屋2:位于**区**门大街35号莫愁湖公园北门外东侧,房屋建筑面积为61.41平方米。
房屋3:位于**区**门大街35号莫愁湖公园北门外西侧,房屋建筑面积为86.10平方米。
房屋4:位于**区**门大街35号莫愁湖公园北门外西侧,房屋建筑面积为347.04平方米。
二、招租条件
房屋1,租金价格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天5.71元/平方米,房屋2,租金价格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天5.14元/平方米, 房屋3,租金价格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天5.14元/平方米,且此三间房屋租金价格逐年递增比率不低于3%,租赁期限为3年,经营内容需与公园旅游文化相配套,且面向大众开放、为大众提供服务的经营项目。
房屋4,租金价格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天4.57元/平方米,且租金价格逐年递增比率不低于3%,租赁期限为5年,经营内容需与公园旅游文化相配套,且面向大众开放、为大众提供服务的经营项目。
以上房屋经营业态不得与公园北门现有业态相同、类似或存在竞争性。
三、承租人条件
房屋1、房屋2、房屋3,要求注册及实缴资本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万元,有实力、重信誉的优质企业法人。有与国有资产**经验且经营良好者优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文件)。
房屋4,要求注册及实缴资本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有实力、重信誉的优质企业法人。有与国有资产**经验且经营良好者优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文件)。
四、报名相关要求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31日),如有意向者请在公示期内将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评分标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征信证明、注册资本实缴凭证、纳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交至****物业管理科登记,并支付保证金5万元。****管理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区区属经营性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管理处经营性房屋公开招租评分标准》确定最终承租人,如未能承租成功,****管理处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该保证金,不计利息。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139****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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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