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60310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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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环境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9
****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0310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年加工彩印膜2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市**镇梧坑、新街村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市**镇梧坑、新街村,主要从事彩印膜加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借用厂房面积2773m2,年加工彩印膜2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油墨调配、印刷、电烘干、擦拭等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CO催化燃烧”处理工艺,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排放限值要求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较严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正常运行过程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位于**市**镇梧坑、新街村,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经及时妥善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后,于2024年10月15日在**环保网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报告表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27日在**环保网上对报告全文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泉****公司年产TPU贴合膜200万米项目

2.建设地点:**市西滨镇拥军路7号

3.建设单位:泉****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泉****公司年产TPU贴合膜200万米项目选址于**省**市西滨镇拥军路7号,租赁**省晋****公司1#生产厂房第七层进行TPU贴合膜生产。总用地面积4816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职工3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生产规模为年产TPU贴合膜200万米。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为间接排放方式。对照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的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据,该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三级B。重点论证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准》表1 中B 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北侧320m的永隆江**二期住宅小区,位于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受废气排放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PET薄膜、边角料、次品、水性PU胶水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PET薄膜、边角料、****公司回收再利用。水性PU胶水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厂区实现水泥硬化,原料均贮存于车间内,基本不会出现降水入渗或原料泄露,一般不会出现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位于室内,按规范要求分别进行防渗处理,其中危废暂存间地面、裙角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敷设2mm厚环氧树脂砂浆或2mm厚的单层HDPE膜或2mm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且生产车间的地面水泥硬化,污染地下水、土壤可能性很小。

(6)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贮存量未超过临界量。公司正常运营后,厂内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用于应对环境风险事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相对可控。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环保网上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日新****公司****实验室项目

2. 建设地点:**市新塘新韵路18号**新智造产业园(二期)1幢801-803

3. 建设单位:**日新****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众创****公司

5. 项目概况:**日新****公司****实验室项目拟选址于**省**市**市新塘新韵路18号**新智造产业园(二期)1幢801-803,****实验室。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租赁**岁金****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约1690m2。项目检测规模为预计年分析检测样品10000个,项目拟聘职工人数为10人,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均为昼间),员工均不安排食宿。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以****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对其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实验室门窗关闭,溶液配制、样品处理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内维持微负压,废气基本全部被收集;检测化验过程产生的极少量废气通过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实验废气收集后一同引至“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废气采取治理措施后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风机及水泵,噪声源强约为60~80dB(A),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液、废置样品、废试剂瓶、过期废化学试剂、废手套、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沾染危险物质的破碎玻璃、未沾染危险物质的破碎玻璃、废包装物、报废仪器及配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未沾染危险物质的破碎玻璃、废包装物、报废仪器及配件收集后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实验废液、废置样品、废试剂瓶、过期废化学试剂、废手套、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沾染危险物质的破碎玻璃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确保固体废物暂存过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 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恒安****公司供热工程扩建项目

2. 建设地点:**市安东园园东路22号

3. 建设单位:恒安****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公司

5. 项目概况:恒安****公司位于**省**市**市安东园园东路22号,项目不新增锅炉房和供热工程设备,仅增加现有60蒸吨燃气蒸汽备用锅炉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时间,备用锅炉使用时间由年使用30天(720小时)扩大为年使用50天(1200小时),年增加蒸汽量28800t。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反****公司原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天然气蒸汽锅炉燃料废气。锅炉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及配套风机、泵等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软化水制备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树脂。废树脂更换由第三方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废树脂由第三方更换单位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内暂存。项目固体废物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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