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司向我局申请审定**千鲜城项目局部调整规划设计方案(详见附件1、2)。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3月19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县福宁大道39****中心二楼210室(****窗口);
联系电话:0593-****862。
附件:1.**千鲜城项目局部调整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内容
2.**千鲜城项目局部调整规划设计方案有关图片
****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