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2025年9月3日,我局**龙胜各族自****服务中心,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你单位建设的龙胜龙脊梯田风景名胜区大循环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龙胜龙脊梯田风景名胜区大循环公路工程位于**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乡龙脊景区入口,终于**乡沂潭,路线总长65.16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服务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为166.2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为156.72公顷,临时占地为9.57公顷。工程土石总挖方388.21万立方米,总填方343.35万立方米,临时堆土6.52万立方米,永久弃渣38.34万立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36332.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365.48万元。项目已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大寨路口至**段道路已完工。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对施工道路边坡实施了部分临时覆盖、播撒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已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6#、7#弃渣场拦挡和排水措施未落实;
4.6#弃渣场下游有居民点。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尽快落实6#、7#弃渣场拦挡和排水措施,同时排查其他已启用的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4.对4级以上的弃渣场开展稳定性评估;
5.尽快启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我局**胜各族自****服务中心。请龙胜各族自****服务中心于2026年1月3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我局防御水保科。
联系人:李斌电话:****576
电子邮箱:glssb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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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