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2025年11月11日,****水利局,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你公司建设的桂****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桂****风电场位于**市**县车田乡,主要利用车田乡北侧狮子坳~白洞界一带山脊进行风机布置,属**建设类项目。规划总装机规模100MW,本阶段装机规模85MW,拟安装17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规模为大型;**220kV升压站一座,建设17台风力发电机组,改扩建及**道路总长约30.37km(其中改扩建道路全长8km,**场内道路22.1km,**升压站进站道路0.03km,**弃渣场施工便道0.24km),**35kV 集电线路33.35km,设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弃渣场10处,表土堆放场24处。项目总占地面积63.16hm2,其中永久占地1.96hm2、临时占地61.20hm2;项目建设土石方挖方总量142.51万m3(含剥离表土10.21万m3),填方总量117.96万m3(含回覆表土10.21万m3),弃方总量24.55万m3运至10个弃渣场集中堆放。项目总投资54548.8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804.39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开工,计划2026年1月完工。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对施工道路边坡实施了部分临时覆盖、播撒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已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6#、7#、9#、10#弃渣场排水系统没有建立或有排水系统已损坏、拦挡措施未填浆;
2.16#风机平台出水口处未设消能措施,出现有一条水蚀沟,平台还未绿化;
3.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未上传,监理报告未按规范填写;
4.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有一期未及时上报。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对6#、7#、9#、10#弃渣场建立排水系统,完善拦挡措施;
2.尽快在16#风机平台排水口处设立排水和消能措施,完成植物措施;
3.上传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按规范填写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4.及时上报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请你公司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水利局。****水利局于2026年4月3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我局防御水保科。
联系人:李斌电话:****576
电子邮箱:glssbz@sina.com
****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