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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7MA5P5U710C | 建设单位法人:雷榜炫 |
| 雷榜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村委茶村狮主岭 |
| ****年出栏 15000 头生猪养殖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 ****村委茶村狮主岭 |
| 经度:109.26622 纬度: 22.8823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1-14 |
| 南审环建〔202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7MA5P5U710C001X |
| 2022-06-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30 |
| 1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7MA5P5U710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27MA5P5U710C | 验收监测单位:**天龙****公司 |
| 914********642129B | 竣工时间:2021-01-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32trIo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 16604.42m2(约25亩),项目地块分为 2 个地块,两地块相距 4m,中间仅隔一条机耕路,机耕路西面为地块一,东面为地块二。建设内容包括7栋猪舍,建筑面积共10160.91m2,均为单层、砖混(高床)结构,其中 4 栋位于地块一,剩余 3 栋位于地块二;更衣消毒室40m2,办公生活区125m2,其余为粪污处理区、厂区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约150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为项目一期验收。一期项目用地面积12654.05m2;均位于地块一,建设内容包括4栋单层、砖混(高床)结构的猪舍,4栋猪舍建筑面积共7980m2。粪便、污水处理区等2082m2,消毒室2间20m2(单间10m2),办公室50m2,生活区100m2。一期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6000头,年出栏生猪约12000头。 |
| 由于企业资金有限,短期内无法全厂建设猪舍投产,产能短期内暂无法达到全厂验收要求,为了将已建猪舍及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环保手续落实,企业于2026年1月23****生态环境局提交产能分期验收申请函《关于申请****年出栏 15000 头生猪养殖项目产能分期竣工环保验收的函》,****环境局接收申请函后,现场给予了企业相关答复,答复总结如下:****环境局不对《关于申请****年出栏 15000 头生猪养殖项目产能分期竣工环保验收的函》出具具体复函,企业可按企业实际分期建设内容进行分期验收,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分期竣工验****生态环境局备案即可。****生态环境局回复要求企业将项目实际已建投产内容作为一期项目进行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养殖场,不在场内进行配种、生育、保育,****猪场外购保育后期仔猪,存栏后仔猪进入育肥阶段,育肥期约 165 天至体重 125kg 左右,出栏结束。 | 实际建设情况:****养殖场,不在场内进行配种、生育、保育,****猪场外购保育后期仔猪,存栏后仔猪进入育肥阶段,育肥期约 165 天至体重 125kg 左右,出栏结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集污池:1 个,容积 70m3,用于收集猪舍排出的猪粪、尿、废水等。 2.黑膜沼气池:1 个,容积 1200m3,用于处理本项目废水,上部覆膜全封闭。 3.曝气池:1 个,容积 800m3,用于沼气池处理后污水氧化处理。 4.氧化塘:1 个,容积 1200m3,用于生物处理,并存放废水。 5.初期雨水池:1 个,容积 50m3,用于处理场区初期雨水。 6.事故应急池:1 个,容积 200m3,用于当污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存放养殖废水。 7.病死猪:建设 1 个 200m3 无害化处理池,将病死猪、石灰、消毒水放入安全填埋井进行无害化处理。 8.医疗废物:委托当地兽医单位负责医疗防疫工作及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在场内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1.集污池:1 个,容积324m3,用于收集猪舍排出的猪粪、尿、废水等。 2.黑膜沼气池:2 个(池1#2450m3:25m×14m×7m,池2#1890m3:27m×14m×5m),容积4340m3,用于处理本项目废水,上部覆膜全封闭。 3.曝气池:项目不设置曝气池,废水使用2个黑膜沼气池处理。 4.氧化塘:实为沼液贮存池,共2 个(池1#2500m3:25m×20m×5m,池2#880m3:16m×11m×5m),总容积3380m3,用于存放黑膜沼气池处理后的养殖废水。 5.初期雨水池:由于场地有限,不单独设置初期雨水池,猪舍屋面雨水经专用雨水管道直接排至附近低洼处,粪污处理区、养殖区内硬化道路路面及其他可能洒落有猪粪的硬化地面收集初期雨水经管道进入沼液贮存池沉淀处理后与沼液一同用于周边协议消纳地消纳。 6.事故应急池:1 个,容积2400m3(32m×15m×5m),用于当污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存放养殖废水。 7.病死猪:设置1处死猪台临时存放病死猪,病死猪发现当天立即通知****集团****猪场前来当天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在厂内自行处理。 8.医疗废物:防疫工作****集团****猪场指派技术人员进行,产生的动物防疫废弃物当天交由****集团****猪场回收处理,不在场内储存。 |
| 集污池、黑膜沼气池、沼液贮存池、事故应急池等处理池规模均根据场地大小及养殖需求建设布置,满足生产需求;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是确定危险废物的依据,项目养殖场动物防疫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属于危险废物;同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动物防疫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也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与处置。****养殖场生猪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剂瓶、针头等医疗废物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置,集中****公司带走处理。病死猪为了更好地无害化处理,减少污染影响,****公司****集团****猪场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拟建总投资20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为730万元 |
| 由于企业资金有限,项目分期建设,猪场原计划投资2000万元**7栋猪舍,总建筑面积10160.91m2,同时配套建设有相关的环保设施,以满足年出栏生猪15000头的养殖需求。****猪场目前实际只建设有4栋猪舍,总建筑面积为7980m2,较环评设计的规模减小,因此项目实际总投资由2000万元减少至730万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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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污池+黑膜沼气池+沼液贮存池 | / | 集污池+黑膜沼气池+沼液贮存池 | 一期项目综合废水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后用于周边消纳区三角梅地、玉米地、甘蔗地施肥,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1 | 风机+水帘、除臭喷雾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1、猪舍恶臭:设置风机+水帘通风除臭系统、饲喂益生菌饲料、喷洒生物除臭剂、定期清粪;2、堆粪场:喷洒生物除臭剂;3、废水处理区:喷洒生物除臭剂 | ,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7日验收监测期间,****猪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和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7日验收监测期间,一期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四周噪声测量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
| 1 | 为防止废水入渗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对污染控制较难控制猪舍、地下集污沟、废水处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等为重点防渗区,猪舍和废水收集管道、输送管道、排水系统、动物防疫暂存间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生活区及场区道路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 项目猪舍、废水沟,固液分离区、黑膜沼气池、废水贮存池、事故应急池、生活区等已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
| 1 | ①猪粪、沼渣、饲料残渣经机械收集并固液分离后外运作有机肥,不在场内储存。固液分离设施需做防渗漏处理,集粪池需抬高地坪高度,设置围堰,底部做防渗处理。集粪池设置有顶棚,防止雨水淋溶。 ②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井处理。 ③防疫废物定期委托当地兽医单位带回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⑤废脱硫剂由相关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 ①猪粪便、沼渣和饲料残渣收集于堆粪场暂存后定期提供给周边农户自行发酵后施肥还田。 ②病死猪依托****集团****猪场处理。 ③防疫废物全部****公司回收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⑤项目猪场实际未设置有沼气脱硫装置,因此不产生废脱硫剂。 项目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 1 | 建设1事故应急池容积1个 200m3,用于当污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存放养殖废水。 | 事故应急池建设1个2400m3,风险处理能力增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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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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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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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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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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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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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