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土地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政府采购政策) :
六、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土地评估服务项目;人民币300000元;
1. 项目编号:****
2. 采购项目品目:C****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3.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 标的名称:**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4.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本项目未达分散采购限额,****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6.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八、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标书代写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箱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费用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第一支行
账户号码:360********02641145。
电子邮箱:****@163.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账户汇缴招标文件工本费的,还须提供《代支付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
(2)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1)。
注:如采用邮箱方式获取,需将上述资料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
收件人:杨先生
收件电话:020-****2261转25(请直拨分机号)
十、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十一、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会议室。
十二、 磋商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 磋商地点:**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会议室。
十四、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3日止。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2261转25(请直拨分机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3028
(二)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0-****2261转25(请直拨分机号)
联系地址:**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网址:https://www.****.com/
电子邮箱:****@163.com
(三) 采购人:********林业局)
地址:**市**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5号(**设计之都C3栋)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3028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