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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6年第一批中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实施
方案的批复
安府函〔2026〕86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关于报送〈**县2026年第一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安农〔2026〕3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及时按程序备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按时完成任务。
此复。
附件:**县2026年第一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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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
附件
**县2026年第一批中省**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和《****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26〕2号)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和《**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财农〔2021〕40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和《****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26〕2号)精神,下达我县第一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217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98万元,省级资金4623万元,县级资金9500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总体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工作思路,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资**排原则
1.突出支持重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开发式帮扶,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
2.突出产业带动。坚持用发展的办法巩固脱贫成果,稳定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2026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达到60%以上、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达到50%以上。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群众获得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
3.突出统筹整合。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4.突出管理绩效。全面实施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围绕绩效目标设置、运行监控和评价运用,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系统谋划、科学论证和规范实施,提高资金项目质效。
三、资**排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2172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3150万元;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交通补助2342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74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00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100万元;生猪养殖厂建设项目750万元;2026年乡镇巩固提升项目3475万元;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及特色农产品营销、政策宣传100万元;乡村治理45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90万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2300万元;高龄津贴资金387万元;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49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600万元;排水渠建设项目200万元;柠檬品质提升项目1000万元;****基地建设项目460万元;项目管理费236万元。
四、项目管理
(一)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农业农村局按项目进度申报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出具项目书面的财政评审意见等;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进度,日常监督检查、验收和报账工作。同时负责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级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配合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其他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的县级验收工作。
乡镇(街道):一是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组织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质量、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初步验收、项目报账等工作,同时对提供的项目资料、资金支付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二是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版的通知》(安脱贫办〔2019〕32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脱贫办〔2020〕33号)要求,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村及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县级下达资金10日内,对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补助标准等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示栏或以广播、手机信息等形式公告公示。项目竣工后10日内,对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做好脱贫群众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工程项目管护工作,对项目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负责;****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监督指导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四是加强监管,确保实现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探索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二)项目实施程序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采购预算100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30万元至200万元的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及材料、30万元至100万元的与工程有关的勘察及设计等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对超过400****政府投资的各类建设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除非符合邀请招标等法定例外情形)。
(三)项目验收
1.镇村初验
项目业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所实施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单位和乡镇****农业农村局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并附验收资料。
2.县级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业主单位的县级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职能****公司开展县级验收工作。
3.对县级验收不合格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到位。
五、项目资产管护
严格落实“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产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标准及流程,确保管护工作落地落细。对于受益对象为农户个人的项目资产,明确产权归农户个人所有,由农户承担日常管护责任;对于其他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筹组织开展日常管护工作。各受益主体需切实履行管护职责,加强项目资产日常巡查、维修与养护,持续提升项目使用效率和养护质量,推动项目效能持续释放,保障脱贫群众长期享受项目红利。
六、效益与评估
(一)绩效目标
本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质增效,精准对接乡村**发展需求,具体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明确如下:新增道路硬化152.28公里、道路加宽14.64公里,**蓄水池133口、提灌站25座、排水沟3.5公里,维修护埂山坪塘111口。项目核心旨在衔接推进乡村**战略实施,持续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扩大受益覆盖面,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项目受益群众共计98966户306648人,其中脱贫户22346户46580人、监测对象820户2560人;通过项目实施,带动10860名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人均增收2000余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联农带农机制
本次项目建设的152.28公里农村硬化道路、14.64公里加宽道路,以及133口**蓄水池、25座**提灌站、3.5公里**排水沟、111口维修护埂山坪塘,进一步完善当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稳固高效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效提高土地机耕覆盖率,减少农业生产劳动力投入,切实破解农产品运输瓶颈,打通作物采摘、运输、销售全链条,降低农产品损耗,助力群众提升种植养殖收益。二是降低土地耕作成本,优化当地农业发展环境,为农业经营业主引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一是严格遵循项目实施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科学制定项目推进时间表,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计划落地见效。二是严把项目质量关,健全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改质量隐患,确保项目建成达标、长期可用。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施工单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强化纪律约束,对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衔接资金,以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追责,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效能最大化,推动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规范有序。
附件:**县2026年第一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县2026年第一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牵头单位 | 资金来源 | 备注 | |||
| 小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县级 | ||||
| 合计 | 21721 | 7598 | 4623 | 9500 | |||
| 1 |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县委组织部 | 3150 | 1470 | 840 | 840 | |
| 2 | 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 | 县人社局 | 2342 | 1500 | 842 | ||
| 3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县人社局 | 740 | 740 | |||
| 4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县农业农村局 | 1000 | 500 | 500 | ||
| 5 | 小额信贷贴息 | 县农业农村局 | 100 | 100 | |||
| 6 |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750 | 300 | 450 | ||
| 7 | 2026年巩固提升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3475 | 2928 | 547 | ||
| 8 | 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及特色农产品营销政策宣传 | 县农业农村局 | 100 | 100 | |||
| 9 | 乡村治理 | 县农业农村局 | 450 | 450 | |||
| 10 |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690 | 690 | |||
| 11 |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2300 | 2300 | |||
| 12 | 项目管理费 | 县农业农村局 | 236 | 46 | 190 | ||
| 13 | 高龄津贴资金 | 县民政局 | 387 | 387 | |||
| 14 | 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 县民政局 | 490 | 490 | |||
| 15 | 农村低保资金 | 县民政局 | 3600 | 3600 | |||
| 16 | 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资金 | 县民政局 | 251 | 251 | |||
| 17 | 排水渠建设项目 | 县水务局 | 200 | 200 | |||
| 18 | 柠檬品质提升项目 | 县农管委 | 1000 | 1000 | |||
| 19 | ****基地建设 | 县农管委 | 460 | 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