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使用物料覆盖、禁止有裸露物料堆存并定期进行洒水。 2.在旱季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 3.使用雾炮机对运输道路进行喷雾降尘,运输车辆限速限载。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冲洗废水:设置2m3的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使用。 2.生活污水:**10m3化粪池进行收集,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使用性能好、低噪声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的工艺。 2.禁止切割机、电锯、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源强。 3.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缩短施工期限,合理安排工期、作业时序,禁止午间12:00至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 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内道路路基回填。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金属边角料等,统****回收站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砂石、石块等,回用于**内低洼处道路路基回填。 3.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减少占地,避免占用林地而造成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损失,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严禁猎杀、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 2.尽量保存施工过程中建设的首采区的熟化土,将表土运至弃土场进行堆放,适时用于**土地复垦。 3.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 4.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除征占区域外,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尽可能保持现有陆生生态的完整性。 5.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覆盖层剥离、爆破及开采扬尘:采取雾炮机喷雾抑尘,避免或减少在大风、干燥天气作业。采剥文明作业,避免粗暴作业产生的不必要扬尘。降低装车高度,减少铲装扬尘。 2.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场区进出处设车轮清洗凹池。运输路段定时用雾炮机喷雾降尘,运输时不得装载过满,应采取洒水、加盖苫布等措施,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 3.堆场粉尘:成品堆场设置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成品堆场仅设置1个车辆进出口(无车辆进出时需设置防尘帘对车辆出入口进行密闭处理);并在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弃土场分台阶堆放,采用塑料膜进行覆盖,以防止强降雨冲刷造成表土流失,弃土场四周设截排水沟。 4.加工区粉尘:①破碎、筛分及制砂设备均设置在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生产车间仅设置1个车辆进出口(无车辆进出时需设置防尘帘对车辆出入口进行密闭处理);②破碎工段和筛分工段下料口均安装喷雾降尘设施;③分别在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及制砂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一套布袋除尘设备,****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有组织排放;在生产车间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车间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④皮带运输机的顶部和两侧用彩钢瓦进行封闭围挡,降低传送带的卸料高度,并对输送带进行喷雾抑尘处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实行雨污分流制。 2.在采区及生产加工区四周共设置2个沉砂池(单个容积为150m3),雨水经沉淀后进入位于南、西侧的2个雨水收集池(单个容积为250m3),后期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等区域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 3.运输车轮清洗废水设置1个容积为10m3洗车池,运输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4.生活污水经容积1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2.选用噪声低的设备;3.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摩擦,减小噪声强度;4.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合理规划首采区,分区开采;5.开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绿化吸收、阻挡噪声传播。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废土石、表土:临时堆放于弃土场,用作**后期的绿化覆土。 2.初期雨水沉砂池污泥:沉砂池污泥主要成分是泥土等,定期清理至弃土场堆放。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4.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 5.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优先用于设备润滑,无法利用的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 (五)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占地红线,严禁超**范围开采占地,严禁工作人员砍伐、破坏**范围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 2.禁止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砍伐**范围外林木,施工区外严禁烟火,减轻矿山开采对植被及野生生物的影响。 3.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建立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火灾。 4.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等;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5.对**实施分区、分期开采,并分区、分期实施生态恢复、生态保护措施。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应尽快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并加强管护、养护,保证恢复成效。 6.将储存于弃土场内的生产剥离表土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环境恢复治理。堆场、弃土场停止使用时,在其上覆表土,然后进行植被恢复。 7.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采空区的生态环境;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采空区或其他危险区,其周边要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 8.加强永久占地区周边植物的保护,植被绿化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入侵物种。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服务期满后,对运输道路、露天采场区、弃土场等进行回填覆土和植被恢复。 2.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10m2,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贮存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实施,采用单独的容积存放,重点防渗,满足“三防”,地面及墙裙进行防渗及防腐处理。项目需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配套标识标牌,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定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巡查、检修,并设置巡查记录,设置备用废矿物油收集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加以消除;2.柴油储罐周围设置消防沙对泄漏物进行吸附,并设置铲子、应急袋等,同时柴油储罐设置容积为30m3的围堰;3.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定期进行演练。4.项目严格按照防洪标准建设表土场截排水沟和护坝,雨季加强巡查,防止截排水沟堵塞;废土石堆放必须夯实,以保证堆料场坡面的稳定;严格按照设计堆高和库容,不能超容、超高堆放,达到设计容量后应重新选址建设,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5.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