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采购信息,现将医院公用被服洗涤服务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用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我院将采购公用被服洗涤服务,****医院内所有医用布草、衣物、服饰、窗帘等纺织品的洗涤工作 清点、检查、收送、缝补、折叠和熨烫等。 供应商根据洗涤量收取费用。院方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房间场地、水电,交由供应商使用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测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预算52万元/年。
三、人员配置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2人,****医院日常洗涤服务需求。
四、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 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我体系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我体系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案件当事人。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 , 可以在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2.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示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3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毛助理,电话:139****2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