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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一、项目名称
********猪场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县盛乐镇李家圐圙村东南550米处,项目四周均为农田,中心点坐标为:北纬40°38′9.688″,东经111°59′18.533″。
三、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县盛乐镇李家圐圙村东南500米处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3856
四、公示内容
报告书与公众参与说明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77hb3AJvLmwG6vWvHG5-Ew
提取码: e5qu
链接: https://pan.**.com/s/1Q8Igdu-B0OfPRhSN9R6sGw
提取码: pfax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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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