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越广场南侧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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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越广场南侧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博越广场南侧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广场南侧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越广场南侧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

2.2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4 最高投标限价: ****543.84元

2.5工程建设位置:**市**区****广场南侧。

2.6工程概况:本项目内容包括场地清杂、原表渣土外运、景观提升、增加停车场设施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7招标范围:****广场南侧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及配套设施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项目合价包干(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8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3月11日 至2026年3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细地址:**市**区桥中中路165号7层711房)

方式:①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登记领购;②通过电子邮箱****@qq.com登记领购;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已发送洽购登记资料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完善资料领购费支付事宜。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市**区桥中中路165号7层711房。标书代写

5.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10时00分。地点:**市**区桥中中路165号7层711房。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和****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覃小姐

电 话: 020-****44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桥中中路165号7层711房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20-****4054

电子邮件:****@qq.com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市**区****服务中心

电话:020-****4469

联系人:覃小姐

招标监督机构:****

地址:**市**区****服务中心

电话:020-****4469

2026 年 3 月 10 日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严重违约 ****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最近三年 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 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 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企业编号)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2.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

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

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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