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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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风景区****广场内约5平方米经营场地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529)
挂牌价 81,000 元
保证金 15,000元
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租赁面积5.00m2
承租押金1年期租金成交金额的20%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6-03-1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6 标书代写
公告截止时间:2026-03-16 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风景区****广场内约5平方米经营场地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3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3月1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标的坐落 |
****风景区****广场。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 |
约5㎡ |
租赁期限 |
1年,租赁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装修免租期 |
/ |
履约保证金 |
1年期租金成交金额的2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不涉及)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所在房产建筑主体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权证字号:房地权证池九字第000537A号,证载规划用途为站房、办公。 2、出租标的通电、不通水。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年期租金评估价为人民币81,000.00元(含税)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2月25日 |
| 评估机构 |
**科创房地产****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1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81,000.00元(含税)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98987Y 住所:**省**市九华山中闵园 负责人:祝健勇 单位类型:****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九华山****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经营业态 仅限于经营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租赁,禁止经营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租赁外的其它一切经营业态,并禁止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及与景区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 2、特别提示 (1)关于经营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租赁业态的相关要求 ①承租方须提供质检合格的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和智能租赁柜,做好租赁场地的布置、外骨骼设备的存放及租赁项目的运营,严格遵守外骨骼设备维护体系要求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②承租方须为租赁游客提供必要的外骨骼设备穿戴、使用指导及安全培训,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收费标准须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③承租方须根据天气、登山台阶状况及租赁使用者的年龄、身体状态等情形进行充分评估,不得在不适宜情形下经营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租赁。 ④承租方不得通过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租赁以搭售、赠送或其他任何形式经营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租赁以外的任何产品。 ⑤承租方须做好用电、消防、防盗及综合治理等各项安全工作,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及管理。 ⑥承租方应配套设立便民服务驿站,为游客提供应急救助、旅游咨询等志愿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⑦承租方应设立统一LOGO标识,确保与景区风貌协调统一,定期开展安全与服务品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交易所****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交易所****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出租标的租金。 2、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3、自《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出租标的1年期租金成交金额的20%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账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自****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无****管理部门披露期内不良行为记录;承租方若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无****管理部门披露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对出租标的的详细情况、标的现状及周边环境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关于经营智能助行外骨骼设备租赁业态的相关要求”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自****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上报出租标的相关经营场地设置布局方案,并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经营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及与景区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不得影响游客正常进出通行,不得影响**索道正常运营,不得对景区内文物、建筑、山林等任何人文及自然**等造成任何损坏,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文明经营,确保租赁的设备符合质量要求,自觉维护自身信誉及出租方整体形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遵守景区文物保护、自然**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日常检查,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整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所经营的全部产品质量、游客人身安全等由承租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责任及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超出出租标的所在区域范围经营,如需对经营场地布置广告牌、箱及相关装饰时,须向出租方提供布置方案及效果图,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出租标的所在区域的原貌,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经营业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涉及整改事项未按出租方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或因承租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或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游客有效投诉、或出租方认为承租方经营行为给景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全使用电等,并根据出租方要求按年向出租方交纳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出租标的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宴请出租方有关当事人(包括亲属),不得向出租方有关当事人(包括亲属)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行贿行为,不得通过“找关系”干扰出租方执行合同。如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等价值10倍金额的违约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补足;如承租方一年内发生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因景区整体经营需要或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或国家政策性原因或经营场地升级改造需提前终止《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期结算,承租方不得因此原因导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 2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无法履行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22、意向竞租方承诺:如《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2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得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24、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25、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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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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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张经理0566-****078,查经理187****5200)咨询。 2、承租****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张经理(0566-****078)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532)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交易所****公司(**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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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声明 |
****风景区****广场内约5平方米经营场地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202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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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下载预览
2、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