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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0日-3月9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0日-3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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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3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批复时间 |
| 1 | **准格尔召镇铧尖村张家沟社至沟门社通村公路项目 | **** | 2026年2月11 |
| 2 | ****基地**新能源项目1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布尔陶亥60万千瓦风电项目****搅拌站项目 | 鄂环准审字〔2026〕4号 | 2026年2月11 |
| 3 | ****中学扩建及校园改造工程 | 鄂环准审字〔2026〕5号 | 2026年2月14 |
| 4 | 国能油品销售(****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 | 鄂环准审字〔2026〕6号 | 2026年2月14 |
| 5 | ****街道唐公塔至长胜店通村公路工程 | 鄂环准审字〔2026〕7号 | 2026年2月25 |
| 6 | ******二矿至李家梁社通村道路项目 | 鄂环准审字〔2026〕8号 | 2026年3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