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220千伏巨力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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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20千伏巨力站扩建第**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0 12:29: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220千伏巨力站扩建第**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511

传 真:0752-****511

项目名称

**220千伏巨力站扩建第**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淡水街道新桥村行诚科技园内东北方向的山坡上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省****研究中心(******中心)

项目概况

本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220****电站本期扩建1台240兆伏安主变(#1主变,主变户外布置)、110千伏出线1回、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装设4组8兆乏电容器组,无需建设220千伏出线间隔。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应落实有效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防治措施,减少对公众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项目运行过程工频电场强度不得大于 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得大于100μT。

(二)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施工期应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设置施工临时围挡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营期应加强线路巡视与维护,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站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贮油池,并加强应急油池的管理,保持足够的容积,防止事故发生时造成变压器油事故性排放。废油抹布、劳保用品、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少占临时施工用地,高度重视对沿途地表植被的保护;施工完成后,须做好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