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6MA6E6TAH5J | 建设单位法人:杨伟 |
| 张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社区 |
| **县关口茅草坪****搅拌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9-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社区 |
| 经度:108.09011 纬度: 28.230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27 |
| 铜环表〔2021〕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1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6MA6E6TAH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3MA6DJRCU9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3MA6DJRCU9D | 竣工时间:2024-05-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17Whd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m3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m3商品混凝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水泥、外加剂等原料均采取外购,项目仅为混凝土搅拌过程,不涉及砂石开采和破碎,****砂石场综合整治产生的废弃石料进行综合利用作为混凝土搅拌阶段原料。砂石等材料通过装载机运输送入料仓,再经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运输,经计量后送入搅拌机内;水泥料仓内的水泥通过管道经计量送入搅拌机内;各种原料在搅拌机内与水混合搅拌均匀,检验合格最终混凝土将用于矿山的修复工程。该过程将产生粉尘(水泥料仓、砂石料仓)、装卸起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噪声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水泥、外加剂等原料均采取外购,项目仅为混凝土搅拌过程,不涉及砂石开采和破碎,****砂石场综合整治产生的废弃石料进行综合利用作为混凝土搅拌阶段原料。砂石等材料通过装载机运输送入料仓,再经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运输,经计量后送入搅拌机内;水泥料仓内的水泥通过管道经计量送入搅拌机内;各种原料在搅拌机内与水混合搅拌均匀,检验合格最终混凝土将用于矿山的修复工程。该过程将产生粉尘(水泥料仓、砂石料仓)、装卸起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噪声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泥筒仓及搅拌机加料口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的排气管排放;2、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3、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设置三级沉淀池(50m3),分别为收集池、初沉池、二沉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 实际建设情况:1、水泥筒仓及搅拌机加料口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除尘器处理;2、食堂暂不使用,不设油烟净化器;3、食堂日常不使用,未设置隔油池。项目所在地管网未接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设置三级沉淀池(50m3),分别为收集池、初沉池、二沉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
| 1、水泥筒仓及搅拌机加料口粉尘收集经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粉尘回用,不外排,不设排气筒外排。2、食堂暂不使用,不设油烟净化器。3、食堂暂不使用,未设置隔油池。项目所在地管网未接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建设单位:德****公司 | 实际建设情况:现建设单位:**** |
| 原建设单位由于资金原因,未建设,将项目转售给了****,责任主体发生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初期雨水收集池、三级沉淀池、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本项目食堂目前暂不使用,不考虑食堂废水,运营期废水组成部分及环评要求如下: ①初期雨水:降雨时站内地面上的沉积物混合雨水,对水质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环评要求在站内设置截排水沟,雨水经截排水沟能够排入站内沉淀池,本次评价建议在站区地势低洼处修建三级沉淀池(50m3)沉淀处理后,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可回用于生产。 ②混凝土生产废水:根据本项目生产特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所用的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 ③搅拌机冲洗废水:搅拌机在停止生产时必须冲洗干净。该部分冲洗废水全部进入三级沉淀池中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④混凝土搅拌车冲洗废水:本项目混凝土搅拌车冲洗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可进行回用,不外排。 ⑤搅拌区场地冲洗废水:搅拌区场地冲洗用水全部进入站区三级沉淀池中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不外排。 ⑥绿化用水:用于绿化的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⑦生活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 ⑧喷雾系统废水:厂内设有洒水喷淋装置,主要用于定时喷水抑制厂内扬尘,由于本环节用水全部蒸发不产生废水。 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目前未接通,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其余废水治理措施与以上环评及审批意见一致 | 未监测 |
| 1 | 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 | 食堂暂不使用,不考虑饮食油烟。通过项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泥由罐车通过气泵进入筒仓过程中仓顶产生的粉尘、搅拌机入料口产生的粉尘、运输扬尘、装卸料产生的粉尘、运输汽车尾气。要求如下: (1)水泥由罐车通过气泵进入筒仓过程中仓顶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建设一座搅拌主楼,共设置两台搅拌机,每台搅拌机上设有一个水泥筒仓,项目运行期间两个水泥筒仓顶分别安装有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仓顶粉尘进行过滤,其除尘设备为搅拌机自带环保设施。水泥筒仓罐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上方集气罩收集粉尘后经除尘器处理,再从除尘器经排气筒排放。 (2)搅拌机入料口产生的粉尘 由工程分析,****结构厂房进行全封闭,皮带输送机和搅拌主机之间用帆布软连接,在搅拌机入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粉尘后经除尘器处理,再从除尘器经导管接入排气筒排放(设置两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共用一根15m高的排气筒)。 (3)运输扬尘 为进一步减少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项目对厂区四周设置标准围墙、防风抑尘网且厂内道路进行硬化,厂区与公路连接的道路要硬化、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同时采取密闭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抛洒漏洒、带尘上路,并严格限制超载超速,车辆进出时要确保在过水池及洗车平台冲洗干净后再出厂。同时在厂界四周进行绿化,形成绿化屏障。 (4)装卸料产生的粉尘 企业卸砂时,在砂石卸料区设置喷雾洒水系统对装卸产生的粉尘进行控制。 (5)汽车尾气 混凝土搅拌车进出厂区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由于厂区较为空旷,经扩散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水泥筒仓和搅拌机入料口粉尘收集后经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设排气筒排放;其余废气治理措施与以上环评及审批意见一致 | 已监测 |
| 1 | 减振垫、隔声板、隔声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项目噪声源于主要为水泵、物料传输装置、搅拌机、运输车辆。根据《**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本项目特征,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应当合理布局生产设施、改进生产工艺、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在各噪声源源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综合措施治理后,噪声源强可得到明显降低,与以上环评及审批意见一致 | 已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