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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新平县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市新平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新平县漠沙镇,主要建****卫生院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53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7227.1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784.3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42.79平方米(含隔震层)。主体建筑为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包含儿科、内科、外科等诊室及辅助用房;无地下室。****广场0.25公顷、景观绿化0.19公顷(绿地率35%)、雨水排水管网224米、生态植草砖停车位400平方米及车辆清洗池等设施。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挖填平衡,挖方总量0.54万立方米,填方0.54万立方米,内部调运0.11万立方米,无弃方及借方。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0.08万立方米、临时排水沟271米、沉沙池1座、密目网苫盖2300平方米及编织袋拦挡80米等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实施绿化覆土与植被恢复,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提升漠沙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当地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