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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5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000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00000万元,占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 1 | 2025年**市垃圾飞灰转运处置项目(二次)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 0.000000 | 合同名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处理处置合同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
日期:2026年03月10日
初审: 王赓 复审: 田大博 终审: 田大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