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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空港精密仪器装备产业园南侧配套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鑫咨源工程****公司
建设地点: **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区黄甲街道,主要对物联大道(双兴大道—正公路段)两侧约2公里范围内的人行道及绿地进行改造提升,总占地面积14.51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铺装工程和绿化工程两部分。其中,铺装工程涉及破除现状破损人行道并新铺设透水混凝土及盲道砖,改造面积1.29公顷;绿化工程包括对现状杂乱植被进行梳理,保留长势良好的乔木,清除杂灌后新植**二号草坪及金叶石菖蒲等地被植物,新植绿化面积9.59公顷,保留现状乔木3.63公顷。同步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剥离与回覆、导水沟布设、洗车设施安装及临时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48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建成后林草覆盖率将达到91.11%,****园区基础设施水平及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