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408号
****委员会
关于2025年**县龙溪镇龙溪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县龙溪镇龙溪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龙溪府函〔2025〕5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组织部 ****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具体建设任务的通知》(**委组〔2025〕3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县龙溪镇龙溪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龙溪镇龙溪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民宿420平方米,包括卫生间、值班室、墙漆、吊顶等配套设施;**7㎡公共厕所1间。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补助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用地有关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村农业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环境局,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 for(var i=1;i<=FJarr.length;i++){ document.write(i+"."+FJarr[i-1]+"
"); } document.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