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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4RB7526Y | 建设单位法人:向良武 |
| 黄海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区陆城镇枫桥湖村乌石矶组6号 |
| **港危化品船舶洗舱站新增装卸及配套仓储业务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8-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23-G5523-内河货物运输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208333 纬度: 29.511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8 |
| 岳环评〔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0MA4RB7526Y001Q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85.44 |
| 2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4RB752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00MA4RB7526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4Q3J6K8B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9517 |
| 新增液货装卸过驳功能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液货装卸过驳功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洗舱规模242艘次/年,洗舱量237艘次/年;新增液货装卸过驳功能,年吞吐量117万吨,具体为液碱5万吨/年(全部为进港量)、沥青15万吨/年(进港13万吨/年,出港2万吨/年)、原油97 万吨/年(全部为过驳),新增柴油(残液,仅应急情况下装卸,来源于溢油船舶的柴油)收集功能;同时利用现有设施增加3万吨/年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接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洗舱规模242艘次/年,洗舱量237艘次/年;新增液货装卸过驳功能,年吞吐量117万吨,具体为液碱5万吨/年(全部为进港量)、沥青15万吨/年(进港13万吨/年,出港2万吨/年)、原油97 万吨/年(全部为过驳),新增柴油(残液,仅应急情况下装卸,来源于溢油船舶的柴油)收集功能;同时利用现有设施增加3万吨/年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接收处理,在保证厂区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且有闲置能力的前提下接收**市**区卓远停车洗车场、**市****公司废水进行处理。 |
| 在废水处理设施闲置时增加了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来源,处理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卸船—储存—装车或装船 | 实际建设情况:卸船—储存—装车或装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改造完成后废气主要包括原油过驳废气、沥青装卸废气、****处理站废气等。1#趸船洗舱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2#趸船洗舱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简排放;深度处理区废气收集后采用“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简排放。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对原油过驳和沥青储存装卸废气进行处理,采用“预冷凝+碱洗+冷凝+吸附”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450Nm3/h,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收集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苯类及其他化学品类洗舱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理站;油类洗舱废水采用隔油沉淀+两级气浮+芬顿氧化的预处理工艺;醇类洗舱废水收集后先进入预处理调节池再经芬顿氧化处理后进入综合调节池进行后续处理;酸碱类洗舱废水采用中和的预处理工艺;码头及陆域装卸平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塔废水、船舶及陆域生活污水、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综合调节池进行后续处理;综合废水采用“兼氧+两级AO+臭氧氧化+MBR”处理工艺,设两组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的污水部分经消毒处理后回用,部分通过管道进入城陵矶****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因作业安全影响及海事部门技术规范要求,1#、2#趸船洗舱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改为6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简排放;深度处理区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UV光解”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简排放。原油过驳和沥青储存装卸废气采用“预冷凝+碱洗+冷凝+吸附”的处理工艺,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收集效率,厂区内进行了绿化,可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各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本项目苯类废水收集后,存放于污水罐中,定期外运处理。油类洗舱废水采用隔油沉淀+两级气浮+芬顿氧化的预处理工艺;醇类洗舱废水收集后先进入预处理调节池再经芬顿氧化处理后进入综合调节池进行后续处理;酸碱类洗舱废水采用中和的预处理工艺;码头及陆域装卸平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塔废水、船舶及陆域生活污水、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综合调节池进行后续处理;综合废水采用“兼氧+两级AO+臭氧氧化+MBR”处理工艺,设两组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的污水10%经消毒处理后回用,90%通过管道进入城陵矶****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因作业安全影响及海事部门技术规范要求,1#、2#趸船洗舱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改为6m高的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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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城陵矶****处理厂接纳要求 | ****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为1000m3/d,采用“兼氧+两级AO+臭氧氧化+MBR”处理工艺,设两组生化处理系统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城陵矶****处理厂接纳要求。 |
| 1 |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 | 因作业安全影响及海事部门技术规范要求,1#、2#趸船洗舱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改为6m高的排气筒排放 | 趸船洗舱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各污染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 2 |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中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简排放 |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各污染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中标准要求 | |
| 3 | 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区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中标准 | 深度处理区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UV光解”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简排放 | 深度处理区各污染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中标准要求 | |
| 4 | 原油过驳和沥青储存装卸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 1 中处理装置油气排放限值要求 | 原油过驳和沥青储存装卸废气采用“预冷凝+碱洗+冷凝+吸附”的处理工艺,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 原油过驳及沥青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各污染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 1 中处理装置油气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密闭的室内,同时采取了减振措施,厂区内进行了绿化 | 项目厂界西面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中 4类要求,厂界东、南、北面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中 2类要求 |
| 1 | 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地下水池、储存池等均做好了防渗措施,管道、设备均做好了防滴漏措施,现场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
| 1 | 按“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工作,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废矿物油、含油抹布、物化污泥、气浮浮渣、废活性炭、UV灯管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合规贮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合理贮存,妥善委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废矿物油、含油抹布、物化污泥、气浮浮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省云****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化污泥),脱水****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 |
| 1 |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以新带老”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厂区雨污分流,加强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风险防范,提高公司应急风险防范能力,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环境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厂区内做好了雨污分流,修订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环境风险救助物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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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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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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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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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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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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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