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时代关键工序能力提升项目、宝****公司农业机械设备、面粉机制造设备铸件生产项目及**聚****公司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 2026年3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92 传真:0917-****592
通讯地址:**市****酒厂****分局开发法制股
邮编:721300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 1 | **时代关键工序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省**市**区东关街道港务大道西段1号 | **** | 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内预留二期空地进行建设。主要**1座车体及大修联合厂房,从北向南依次布置车体车间、构架车间、大修车间及1座生产生活辅助间,并配套建设1****处理厂房,从北向南依次布置腻子室、冲砂房、转向架/构架暂存区、整车/构架清洗间、小件清洗间。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造车体钢结构300 标准台/年(其中新造250台,外协50台),新造构架300台/年,大修拆解200标准台/年。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相关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采用罐车定****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渭河。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厂房隔声、底部设置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拆解废物(废油)、污泥、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 2 | 农业机械设备、面粉机制造设备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省**市千河镇冯家咀村 | 宝****公司 | 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内空置厂房进行扩建。项目购置树脂砂处理设备、中频电炉、造型机、抛丸机等生产设施,并配套安装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年生产HT灰铁铸件1500吨。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外排废气须满足重点行业(铸造)绩效分级A级指标排放限值、重点行业(工业涂装)绩效分级A级指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市陈****公司(******处理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底部设置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 3 | 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省**市千河镇新大唐金属市场西北100 米处 | **聚****公司 | 项目计划新增收集 34种危废种类,对现有收集贮存转运方案及平面布局进行调整,建成后共计转运危废38种,最大贮存量为213.3吨,年周转量为30000吨/年。本次扩建不增加建筑面积,仅在原有厂房内增加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有效减少有机废气、酸性气体的无组织挥发,定期对相关的贮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原有产噪设备的维修保养,通过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管理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完善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3月10日